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发【2015】45号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现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307线宁东至掌政段公路、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段等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技术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项目概况:(1)国道307线宁东至掌政段公路路线全长约42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改扩,其中含约2650米长的黄河公路大桥1座,估算投资305000万元;(2)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路线全长约5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改扩建,估算投资9800万元;(3)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公路路线全长约2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改扩建,估算投资8200万元;(4)国道244线苦水沟(宁蒙界)至月牙湖段公路路线全长约58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改扩,估算投资160000万元;(5)省道202线同心预旺至彭阳王洼段公路路线全长约135.7公里,按照三级公路标准改扩,估算投资147000万元;(6)省道311线原州区三营至海原李俊段公路路线全长约31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改扩,估算投资39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路面、桥涵、绿化环保和交安设施等。
2.4服务内容、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均为不见面电子标。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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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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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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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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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估算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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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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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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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07线宁东至掌政段公路工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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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全长约42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改扩,其中含约2650米长的黄河公路大桥1座,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路面、桥涵和交安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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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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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及报告、编制项目黄河桥的防洪影响评价、通航影响评价报告、压覆矿产资源影响报告、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公路设计用1:2000测绘地形图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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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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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公路工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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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路线全长约5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改扩建;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公路路线全长约2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环保、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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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估算投资9800万元、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公路估算投资8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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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及报告、编制公路设计用1:2000测绘地形图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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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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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07线宁东至掌政段公路、省道202线同心预旺至彭阳王洼段公路工可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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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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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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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道307线宁东至掌政段公路、省道202线同心预旺至彭阳王洼段公路2个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本、图表、附件等内容是否完整、论证深度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咨询审查,重点对多方案比选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全面咨询审查,形成技术咨询报告;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的要求,编制两个项目的工可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并通过咨询专家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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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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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44线苦水沟(宁蒙界)至月牙湖段公路、省道311线原州区三营至海原李俊段公路、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公路工可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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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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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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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道244线苦水沟(宁蒙界)至月牙湖段公路、省道311线原州区三营至海原李俊段公路、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公路4个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本、图表、附件等内容是否完整、论证深度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咨询审查,重点对多方案比选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全面咨询审查,形成技术咨询报告;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四个项目的工可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并通过咨询专家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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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服务期限:
第1、2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止。
第3、4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提交报告20日内,提交技术咨询和安全性评价报告。
具体服务成果:
第1标段:
(1)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 60 日内向业主提交成果文件初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和报告、黄河桥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通航影响评价报告、压覆矿产资源影响报告、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公路设计用 1:2000 测绘地形图等合同要求的全部成果文件;
(2)在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后15日内完成对全部成果文件初稿的修改和完善;
(3)在报送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提出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最终全部的成果文件,并在全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第2标段:
(1)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 60 日内向业主提交成果文件初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和报告、公路设计用 1:2000 测绘地形图等合同要求的全部成果文件;
(2)在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后15日内完成对全部成果文件初稿的修改和完善;
(3)在报送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提出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最终全部的成果文件,并在全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第3标段:
编制国道307线宁东至掌政段公路、省道202线同心预旺至彭阳王洼段公路2个公路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报告和工可安全性评价报告。
第4标段:
编制省道306线青铜峡下穿包兰铁路段公路、省道307线青铜峡市下穿包兰铁路公路、国道244线苦水沟(宁蒙界)至月牙湖段公路、省道311线原州区三营至海原李俊段公路4个公路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报告和工可安全性评价报告。
2.6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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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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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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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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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标段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含公路,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
2.第1标段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所有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1)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和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第2标段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所有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1)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第3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和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第4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注:各标段投标人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设计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具体包括由部审核、审批资质的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如投标人为以上资质企业,则应满足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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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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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标段: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第3、4标段: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工可报告的技术咨询工作或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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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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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附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附信用等级截图);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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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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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标段项目负责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第3、4标段项目负责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工可报告的技术咨询工作或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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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省道202线同心预旺至彭阳王洼段公路项目的工可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第3标段技术咨询服务投标;国道244线苦水沟(宁蒙界)至月牙湖段公路、省道311线原州区三营至海原李俊段公路项目的工可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第4标段技术咨询服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承担评估咨询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与同一事项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5.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2025-11-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1875711或0951-6891120。
5.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02 0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6.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关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6本项目发布的招标计划中项目名称为国道307线银川过境段(灵武至贺兰)公路、省道306线叶盛至甘城段公路、省道307线下穿包兰铁路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技术咨询服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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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951-607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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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629-2营业房
联 系 人:董丹
电 话:0951-87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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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丹
电话:18545631230 / 0951-876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