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其他要求: (1)一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二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专业)。 二标段: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是指: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咨询工程师(投资))任意一项资格证书并注册于本单位。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